中化新网讯 3月15日,生态环境部在《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相关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为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生态环境部编制了《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适用于纳入2021、2022年度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是拥有发电机组产权的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参与全国碳市场配额的发放、交易、清缴等环节。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分别确定2021年度和2022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并明确各重点排放单位纳入配额管理的发电机组。不具备发电能力的纯供热设施、2021年或2022年新投产机组不纳入当年度配额管理。
《方案》指出,碳排放配额是重点排放单位拥有的发电机组相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限额,包括化石燃料消费产生的直接排放和购入电力产生的间接排放。2021、2022年度配额实行免费分配,采用基准法核算机组配额量。
北京化工大学中国工业碳中和研究院副院长辛春林表示,该方案将影响首批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2225家电力企业,其中包括石化和化工行业的自备电厂。与2019~2020年度相比,此次配额的碳排放基准全面下降。这意味着2023年全国碳市场可出售的配额盈余将减少,市场需求将增加。按照正常的经济学逻辑,碳价将会上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有关负责人指出,拥有自备电厂的石化行业企业要按照文件要求,继续做好配额清缴和碳排放权交易工作。
据了解,目前石化联合会也在认真研究化工行业不同产品的配额分配方案,为将来进入碳市场做好准备。